为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促进依法治校,结合学校实际,我校制定了《淮北工业与艺术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管理规定》,几经修改,于12月20日校党委会上审议通过,并将下发执行。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组织形式。本《规定》确定了教代会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的原则,规定了教职工代表的五项权利和六项义务,强调了了教代大会和教工代表维护和落实教职工各项民主权利,协调学校内部关系,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为全面提高教职工素质和教育教学质量开展工作的基本职能。
《淮北工业与艺术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管理规定》的出台,必将为进一步维护和保障职工权利,推进学校民主管理添翼加翅。(一审:李祥亚 二审:丁超 三审:胡远文)